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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开始实施!都有哪些“政策红利 ”落地?

记者从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了解到,31日,临港新片区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共十章、五十五条,以“五自由一便利”为基本体例,增加了要素跨境流动及相关监管模式创新方面的最新内容,固化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注重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和国内先进经验,结合临港新片区实际需求,构筑开放型经济的制度新优势。

 

记者了解到,《条例》明确临港新片区根据国家规定参照经济特区管理,将《总体方案》中关于加大赋权力度的要求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明确上海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不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的规定,由管委会会同市级部门提出调整或者停止适用的建议,且临港新片区可以优先试点重大改革举措。

 

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重点领域开放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投资自由便利方面,《条例》实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场内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国际油气交易中心等金融要素平台。

 

贸易和运输自由便利方面,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探索对境外抵离物理围网区域的货物,依据风险情况,实施以安全监管为主、体现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监管模式,临港新片区内可以发展保税维修检测、再制造等新业态、新功能,符合条件的国际航行船舶可以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实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船舶登记管理制度。

 

记者了解到,在海事部门支持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际船舶登记管理规定》2021年出台,对“中国洋山港”籍船舶登记实施多证联办、统一发证等便利化措施,明确“中国洋山港”籍国际航行船舶可由海事局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实施法定检验,并可依法雇佣外籍船员,目前登记为“中国洋山港籍”的国际航行船舶已有16艘。

 

实施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措施

 

资金自由便利方面,临港新片区内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离岸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按照国家部署试点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实施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措施,探索放开个人境外投资,开展金融业务和金融监管服务创新。

 

《条例》明确临港新片区内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借鉴国际通行的金融监管规则提供便利的离岸金融服务;临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按照国家部署,试点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根据《引领区的意见》,将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支持浦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

 

《条例》明确根据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授权,开展临港新片区内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稳步放宽跨境资产转让业务限制。20222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在临港新片区启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此外,在人才从业自由便利和人才保障方面,提供外籍人员出入境、停居留、工作创业便利,逐步放开临港新片区内专业领域境外人才从业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可以担任临港新片区内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符合条件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紧缺急需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等国内人才在申办常住户口时给予政策倾斜,实施差异化住房政策;在数据流动方面,以临港新片区为先导,推进国际数据港建设,探索制定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发展数据经纪、数据运营等数据产业新业态,推动互联网数据中心、信息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记者了解到,目前临港已经建成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13条,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正在建设中。

 

前沿产业发展方面,经批准,临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进口境外已上市药品和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试运营,在符合条件的特定区域布局建设与氢燃料电池应用相关的制氢项目;权益保障方面,加强企业合规指导,设立登记制调解组织,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争议解决机制。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配套措施和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推动《条例》落地实施。同时,在上海市相关部门和相关区的支持下,聚焦开放型产业体系建设,运用调法调规、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等路径,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氢能产业等前沿产业法制保障,打造与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相适应的制度新高地。(总台记者吴琼)

本文转自:上海总站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