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发布仪式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F区三楼多功能厅举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出席活动并共同宣布商事主体确认制正式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施行。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从明确商事主体登记的性质、提升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构建以信用分级为标准的监管体系、完善商事登记撤销制度四个方面,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介绍。
2020年9月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发布仪式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F区三楼多功能厅举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出席活动并共同宣布商事主体确认制正式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施行。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从明确商事主体登记的性质、提升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构建以信用分级为标准的监管体系、完善商事登记撤销制度四个方面,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介绍。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